
恒有源科技發展集團(微信號:HYYESSTD)專注于淺層地能作為建筑物供熱的替代能源的科研、開發和推廣。致力于原創技術的產業化發展,實現為建筑物無燃燒供熱,大力發展地能熱冷一體化新興產業。

地熱能技術應用需要大力扶持和推廣
地熱能作為可再生的新型環保清潔能源,也是一種特殊礦產資源。地熱資源的應用潛力巨大,隨著技術進步,不斷擴大使用范圍,將會創造一種全新的能源利用形式,不僅可以優化能源消費結構,節約資源,而且治污減霾效果突出,環境效益十分顯著。科學開發利用地熱能會給人類社會發展帶來巨大好處。僅從利用地熱能供暖測算,若實現利用地熱能供暖1000萬平方米面積,每年可節約標準煤約59萬噸,減排二氧化碳約160萬噸,二氧化硫約5000噸,氮氧化物約4900噸。
我國十分重視推進地熱資源利用。早在2008年12月國土資源部就發出了《關于大力推進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的通知》,指出“要加強組織領導,抓好技術培訓,制定優惠政策,實行規范管理,促進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工作健康發展。”
2009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》明確規定:“可再生能源是指風能、太陽能、水能、生物質能、地熱能、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。國家將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列為能源發展的優先領域,通過制定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量目標和采取相應措施,推動可再生能源市場的建立和發展。”

2010年4月,中國地質調查局頒布《淺層地熱能勘查評價技術規范》,明確“淺層地熱能是指地表以下一定深度范圍內(一般為恒溫帶至200米埋深),溫度低于25攝氏度,在當前技術經濟條件下具備開發利用價值的地熱能。淺層地熱能是地熱資源的一部分。”
2013年1月,國家能源局、財政部、國土資源部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出《關于促進地熱能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》,明確要求“大力推進地熱能技術進步,積極培育地熱能開發利用市場,按照技術先進、環境友好、經濟可行的總體要求,全面促進地熱能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。完善價格財稅扶持政策。按照可再生能源有關政策,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地熱能資源勘查與評估、地熱能供熱制冷項目、發電和綜合利用示范項目。按照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政策要求,對地熱發電商業化運行項目給予電價補貼政策。通過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的地熱能利用項目,可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。利用地熱能供暖制冷的項目運行電價參照居民用電價格執行。采用地熱能供暖(制冷)的企業可參照清潔能源鍋爐采暖價格收取采暖費。鼓勵各省、區、市結合實際出臺具體支持政策。”
2014年6月,國家能源局綜合司、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發出《關于組織編制地熱能開發利用規劃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“近期地熱能開發利用規劃以淺層地溫能供暖(制冷)、中深層地熱能供暖及綜合利用為主,具備高溫地熱資源的地區可發展地熱能發電。遠期發展中溫地熱發電和干熱巖發電,并提高地熱綜合利用水平。加強地熱能開發利用規劃與區域能源規劃、城鎮供熱規劃、城鎮建設規劃的統籌協調,將地熱供暖規劃納入城鎮供熱體系,做好供熱范圍的劃定和供熱價格的銜接,并在市政基礎設施建設、資金支持等方面為地熱能開發利用提供保障。”

地熱能行業產業鏈長,地質勘探、產品研發、制造、系統設計安裝、售后服務等方面涉及面廣,屬于技術密集型產業。近年來,雖然國家對地熱能項目有節能投資項目無償補助、按投資規模給予資助、按節能效果給予獎勵等相關政策,但對于這一新型清潔能源來說還不夠,還需要在相關技術研發、資源合理利用以及市場準入等方面制定出臺新的優惠政策,以鼓勵地熱能推廣應用,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,逐步形成淺層地熱能開發有度、市場有序的良好局面。除此之外,還需要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:一是廣泛宣傳,讓更多的人了解地熱能尤其是能夠帶來顯著社會效益、環境效益的干熱巖新技術。二是做好技術推廣,實現規模化應用,切實降低建筑供暖領域煤炭、天然氣使用量,減少排放。
鑒于地熱資源利用對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,對城市治污減霾作用巨大,地熱資源相關管理部門需要根據地熱開發利用實際,制定流程簡便、分工明確、監管有力的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管理辦法,簡化審批辦法,提高行政效率,加強項目后續運行及環境保護監管,建立信息監測體系,完善設備檢測認證制度等,在涉及地熱資源應用政策制定、項目技術推廣會商時,給予積極支持。同時,政府相關部門也應當大力支持地熱資源技術應用,從政策、資金、技術推廣等方面對從事干熱巖供熱技術研發的企業加大支持力度,不斷擴大市場份額,為節能減排、治污減霾發揮更大的作用。(作者:鄭世驊,西安市國土資源局)
來源_中國礦業報


http://m.zzysfl.cn/zh-cn/qwsy_content.php?id=370